一、主要職責
(一)教育工作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定有關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規範性檔,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督促。
2.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使其有機結合,並與經濟協調發展,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4.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管理與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幼稚園)、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負責全區中小學教師和教師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推薦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5.指導全區學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學工作、教學研究工作、後勤工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管理中小學生學籍。定期對全區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6.負責全區小學(幼稚園),初中招生工作,協調處理全區高中、高校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招生工作。
7.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教育工會工作。
(二)文化廣電工作
1.依法履行對文化市場的領導、管理、監督、稽查、查處。對全區各類文化經營項目、娛樂場所、音像放映、出租零售等實行全程管控。負責開辦、停業有關證照的核發、審驗、年檢等工作。
2.堅持文化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負責“掃黃打非”,打擊、查處有損人民精神健康的醜惡行為和非法出版物,淨化社會環境。
3.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維護並繁榮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負責有線電視的管理、發展。
4.負責全區從事文化工作企事業單位(文化站、影劇院、廣電站)的宏觀管理,充分發揮其文化主導作用,使其經營活動做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發展。
5.依法履行全區的文物保護工作。按程式規定辦理文物的發掘、收藏、移送。加強對現有地面文物的監護。
6.研究擬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三)體育工作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體育工作、協調全區體育事業的發展,推進體育社會化和全民健身的開展。
2.負責體育場所、體育事業的規劃,加強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3.領導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提高全民健身意識,組織各類體育比賽,積極參與上級的體育競賽活動。
(四)衛生工作
1.根據全市衛生工作規劃,負責制訂新區區域內衛生保健、婦幼衛生、社區衛生規劃和疾病控制防治計畫。
2.初審全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並進行年度校驗。
3.對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行風建設、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協助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醫療衛生市場的管理,打擊假冒偽劣行為,確保醫療衛生市場的健康發展。
5.協助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餐飲、食品、學校、公共服務等行業衛生監督檢查和管理。
6.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面健康教育,在做好傳染病管理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干預工作。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7.積極組織開展衛生宣傳教育,承擔全區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和愛國衛生活動。
(五)民族宗教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有關政策和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依法保護本區少數民族必要的合法利益,協調民族關係,增強民族團結。
3.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依法對本區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4.推動宗教屆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教育和引導廣大信教群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六)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1.具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
2.負責新區人口預測和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制定年度人口計畫,報新區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負責計劃生育幹部的培訓;
4.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推廣節制生育的新技術、新方法,負責避孕藥具的管理、發放,指導節育避孕措施的落實,組織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的研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工作;
5.負責計劃生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6.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的資訊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7.負責審核、把關和上報全區符合照顧生二孩條件的成套材料和報批工作。
(七)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社會發展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負責完成公文處理、資訊流通、檔案建設、機關管理、
後勤、交辦、催辦、查辦。協調處理機關正常事務、會務、公務、黨務和突擊性、臨時性任務,為領導當好參謀,同時兼管民族宗教工作。
(二) 教育科
負責完成全區教育教學、教學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 衛生計生科
負責完成全區衛生、愛衛會、人口與計劃生育等方面的
工作。
(四) 文體科
負責全區文化、文化市場、文物、廣電和體育等方面的工作。
三、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9445
FAX: +86-511-3373474,31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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