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新區勞動局
一、 主要職責
鎮江新區勞動局是新區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轄區內城鄉勞動就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完成市政府下達的轄區就業和再就業各項目標任務;擬定促進全區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建立健全全區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全區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有關政策。
(三)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貫徹落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全區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按許可權管理全區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技師評定工作。
(四)負責調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糾紛;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審核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全區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情況;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五)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政策和措施;貫徹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區直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六)貫徹執行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貫徹執行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
(八)承擔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資訊工作。
(九)在市勞動監察機構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區內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工作。
(十)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市屬單位的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單位勞動保障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新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鎮江新區勞動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負責重大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信訪接待等有關工作。
二、就業培訓科
貫徹落實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政策,促進被征地農民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組織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
三、工資保險科
貫徹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政策,推行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負責政策性檢查和調配工作,審核區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工資標準,承擔統計和資訊工作。負責與社保中心聯繫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工作。
四、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
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調解和協調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區屬單位和駐新區市屬單位的勞動合同鑒證工作,調解和處理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等。
五、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制訂征地保障有關規定,建立實有在冊農業人口台帳,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發放。


三、 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3692
  FAX: +86-511-3375003
  WEB: http://www.zjxqll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