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擬訂規範性檔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我區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審議新區城市總體規劃、園區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參與重大建設專案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
(三)編制區年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負責區內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計畫,負責區內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和道路綠化、公用綠地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綠化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四)負責編制全區城建年度資金計畫;負責城建資金的平衡調度、審批下達工作,並加強日常資金監督使用和審計工作。
(五)負責全區建築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政、裝飾工程質量;負責建築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負責管理全區建設工程報建、招標投標、造價、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工程建設合同見證等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負責區內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准用管理和節能建築材料推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及商品?的應用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綜合開發管理;參與全區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市政公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加快村鎮建設的政策措施,加快鄉村城市化進程。
(八)負責城建專案和重點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論證、工程前期準備以及工程質量、進度、竣工驗收、預決算審核等實施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固定資產、資料整理和移交工作,協助解決建設過程中有關問題和矛盾。
(九)受管委會委託,歸口管理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總公司)投資專案的資金、計畫、進度安排、決算審核、質量控制,並對實施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督。
(十)協調市各公用事業部門在新區的工作,負責進區專案在建設期間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配套等推進工作。
(十一)參與城市建設、城市改造市場化經營、專案化運作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完成市建設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區建設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 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繫工作;接待來信來訪;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協調;負責局主要文稿的起草和政務資訊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文印、後勤、報帳等工作;負責工程進度的督查、年鑒編撰、建設簡報編輯以及資訊報送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党的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勞資以及年經費預算編制等工作;負責制訂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工程頂目資料從報批到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以及城建檔案資料的查閱和利用;負責工程竣工資料驗收的技術指導;負責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二) 計畫管理科
負責目標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局重點工作的開展;負責城建資金計畫擬定及調度;負責全局組織實施的工程建設專案工程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基本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並協助報批;負責城建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公用事業管理,參與全區公用事業市場化經營、專案化運作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 城市建設科
負責城建專案和重點工程的組織實施和驗收,檢查、督促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進度,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技術問題。
(四) 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區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全區新型材料推廣應用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程質量、安全、招投標、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參與村鎮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
(五) 綜合開發科
負責新區住宅發展計畫;管理新區城鎮住宅建設;負責新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及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新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工作,負責新區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2457
FAX: +86-511-337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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