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鎮江新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鎮江新區監察局)
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党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党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監察物件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政策和政府決定、命令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等情況;配合有關部門督查監察物件貫徹落實黨工委、管委會的決策和工作部署的情況;負責統一部署全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進行監察、檢查、指導。
(三)協助黨工委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黨工委管理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違反党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或提出處分建議;向黨工委和市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受理對黨工委管理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利。
(四)負責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分或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物件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表彰和獎勵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六)會同有關部門,宣傳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勤政廉潔、盡職盡責、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研究各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
(八)調查研究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會同組織人事部考核、審查或批准所屬基層紀(工)委負責人及其組織成員;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
(九)參與對新區黨員領導幹部、行政監察物件勤政廉政情況的考察、考核;對党工委、管委會擬提拔任用、獎勵的幹部,在遵守黨紀條規、勤政廉政方面,進行監督把關,會同組織人事部實施幹部提拔任用、獎勵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
(十)承辦市紀委、監察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2277
  FAX: +86-511-337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