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新區規劃的編制並實施管理。
(三)參與和城市規劃相關的國土、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的編制初審。
(四)審核規劃區內大型建設專案、區域內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定點,並參與其可行性研究。
(五)負責區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協同國土管理部門確定土地定級估價工作。
(六)宣傳與城市規劃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七)負責代收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人防易地建設費、教育費附加等費用。
(八)協助鎮江市規劃局新區分局做好各項建設專案(含臨時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核發工作。
(九)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區規劃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負責分局內外的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秘、信訪、安全、保衛、保密、後勤事務等工作。起草局有關文件和報告,制定年度目標管理計畫和綜合計畫。負責局技術業務資訊資料。負責市政公用基礎配套費等各項代收費。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等。
(二)技術科
負責配合鎮江市規劃局新區分局辦理新區建設專案的選址、定點、組織建築方案審查工作,配合辦理《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建設科
負責協助鎮江市規劃局新區分局辦理各類建(構)築物的建設工程報建審批工作;負責配合建設工程放、驗線工作、參與建設工程批後管理和規劃竣工驗收。
負責配合市政、道路、管線工程審批工作,協助審查施工圖及參與批後管理。
(四)法規科
負責《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鎮江市規劃局新區分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拆除違法建設的聯合執法工作。
三、聯絡方式
TEL: +86-511-3174171
FAX: +86-511-337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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