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新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新區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執行和完善新區與鎮、街道辦的財政分配體制。
(二)編制新區財政年度預決算並組織執行;管理新區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的財政專戶儲存和政府性基金的收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參與新區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三)管理新區本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部門預算編制及管理辦法,政府採購政策及程式,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並實行全過程監督。
(四)管理新區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籌集與財務管理。結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新區農業稅、耕地佔用稅及契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辦財政建設工作。
(六)管理新區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和指導會計委派制工作。
(七)管理新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相關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辦法;負責國有、集體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九)監督地方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全面負責新區經濟開發總公司財務核算和直屬企業的財務指導、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新區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行業或專項資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
(十二)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區財政局(審計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處理局日常行政事務,並組織行政督查;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文件;管理財政資訊、宣傳和調研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接待、後勤工作;組織開展財政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工作目標考核及其它人事工作;實施財政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新區機關政府採購、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二)預算科
負責本級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負責分析預決算執行情況;管理罰沒收入、專項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匯總審核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報批部門預算;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新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的徵收管理;審核、報批新區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並參與標準的確定;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管理和財政專戶儲存,規範收費行為。推進實施社會保障事業各項改革。
(三)經濟建設科
研究擬定財政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籌集與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新區有關建設主體、投資主體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經費預算和各種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監督有關建設主體、投資主體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土地出讓計畫管理、台賬建立、收益分析;做好土地徵用的農民補償、繳納規費的資金籌集、土地前期開發成本核算,土地出讓協議和收入的收繳管理,建立土地台賬,有效分配收益,並做好相應分析工作。
(四)農業科
負責新區農林水利、農業開發、農機等涉農部門和單位的財務管理;參與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管理農業救災防災資金;負責財政支持專案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及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防洪保安資金的籌集和農業發展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農業稅收(包括農業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和圍墾造地專項資金的徵收管理,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耕地佔用稅和契稅的減免事宜;研究農民稅負政策和農業稅收稅制改革;負責鄉鎮財政的管理指導工作。
(五)會計管理科
管理新區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會計法規、制度和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負責會計執法檢查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新區會計職稱、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有關管理工作。監管區內企業財務;負責新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新區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建賬監管、會計用品服務等工作。
(六)審計科
負責財政資金投資工程的審計,建立審計計畫,提高審計質量;負責新區範圍內行政事業單位、進區企業的內審工作,提供財務、會計、稅務、經濟管理諮詢;對有關單位及負責人進行效益審計和離任審計;配合監察、政法部門進行專項案件審計,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
三、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2637
FAX: +86-511-337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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