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出口加工區管理局
一、 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新區的有關規定,制定出口加工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各項法律法規在出口加工區內的實施;
(二)制定出口加工區的整體發展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新區產業政策導向,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四)根據國家利用外資政策法規和產業導向,負責外商投資專案、合同章程的審批等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專案推進、協調服務及計畫統計工作;
(五)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加工貿易業務管理及企業進出境貨物、物品的審批;
(六)負責出口加工區內規劃、設計、基礎設施建設、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土地批租、標準廠房出租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基礎及公共設施管理、倉儲物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建立與海關、國檢等單位的聯繫制度,依據出口加工區管委會的授權,加強與各單位之間的協調;
(八)依據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的授權,管理出口加工區內的國有資產、規劃建設、土地房產、公用事業、環境保護等行政事務;
(九)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鎮江出口加工區管理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項目服務部
負責出口加工區內對外招商引資、企業服務、計畫統計工作;根據出口加工區管委會授權,負責進區企業的項目設立審批、加工貿易審批、辦理企業向上申報事項等服務。
(二)規劃建設部
根據出口加工區管委會授權,負責出口加工區內規劃設計、建設專案審批、施工管理、土地批租、環境保護;負責標準廠房、倉儲設施、區內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
(三)綜合管理部
負責出口加工區內行政管理機構的行政事務;負責政策研究、對外聯絡、文字起草、宣傳報導、文電處理、印信管理、資訊化建設;負責出口加工區內車輛、檔案、後勤管理工作。

三、聯絡方式
  TEL: +86-511-3373737
  FAX: +86-511-3373737
  WEBSITE: http://www.zjep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