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江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工作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创新党的组织工作方法。
2、研究和指导基层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提出党工委管理和协助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工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并办理职务任免手续。负责党工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职务任免工作。
3、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
4、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管理和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的督查,及时向党工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培训。负责全区的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7、负责管理并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
8、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二)宣传工作
9、负责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社会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新闻宣传和外宣工作。
11、承办党工委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事宜,指导基层党(工)委学习中心组学习。
12、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统战工作
13、负责全区统一战线工作。
(四)机构编制工作
14、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与调整,管理人员编制。
(五)人事工作
15、负责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区的人员调配,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工作。负责转业军官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16、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综合管理奖惩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离)休工作。扎口审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经费、奖励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17、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级以上专家的选拔和申报推荐工作,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申报推荐工作。
(六)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镇江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负责部工作计划的拟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承办部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部内外的综合协调,掌握工作动态,向部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部长会议和部务会议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负责部综合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部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阅、查办、保管和文书档案工作,承办部信访、接待、财务、行政后勤工作。
(二) 组织科
负责了解和检查基层党(工)委贯彻执行管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提出健全和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和党代会选举工作。了解和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负责审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年报工作。研究和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承担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提出党工委管理和协助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建议,承担党工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办理职务任免手续。承办党工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职务任免工作。综合管理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查,及时向党工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负责了解和掌握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家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对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监督的相关工作、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指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年报工作。负责组工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 宣传科
承办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方面的业务工作。协
调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社会宣传工作。承办党工委学习中心组相关事宜,指导基层党(工)委学习中心组学。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承办统战工作的相关事务。负责宣传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 人事科
负责编制下达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提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建议。承办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探索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承担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引进和安置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转业军官和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市级以上专家的选拔、申报推荐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的选拔、培养、申报推荐工作。负责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和聘用合同鉴证完善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辞职(辞退)手续,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奖励、表彰和惩戒等事宜。承办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联络方式

  TEL: +86-511-3375567
  FAX: +86-511-337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