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教育工作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促。
2.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使其有机结合,并与经济协调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4.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和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5.指导全区学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工作、后勤工作、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管理中小学生学籍。定期对全区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6.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初中招生工作,协调处理全区高中、高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工会工作。
(二)文化广电工作
1.依法履行对文化市场的领导、管理、监督、稽查、查处。对全区各类文化经营项目、娱乐场所、音像放映、出租零售等实行全程管控。负责开办、停业有关证照的核发、审验、年检等工作。
2.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负责“扫黄打非”,打击、查处有损人民精神健康的丑恶行为和非法出版物,净化社会环境。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维护并繁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负责有线电视的管理、发展。
4.负责全区从事文化工作企事业单位(文化站、影剧院、广电站)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其文化主导作用,使其经营活动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5.依法履行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按程序规定办理文物的发掘、收藏、移送。加强对现有地面文物的监护。
6.研究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三)体育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体育工作、协调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的开展。
2.负责体育场所、体育事业的规划,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3.领导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健身意识,组织各类体育比赛,积极参与上级的体育竞赛活动。
(四)卫生工作
1.根据全市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制订新区区域内卫生保健、妇幼卫生、社区卫生规划和疾病控制防治计划。
2.初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并进行年度校验。
3.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行风建设、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卫生市场的管理,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确保医疗卫生市场的健康发展。
5.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餐饮、食品、学校、公共服务等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管理。
6.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面健康教育,在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干预工作。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7.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和爱国卫生活动。
(五)民族宗教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依法保护本区少数民族必要的合法利益,协调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区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推动宗教届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2.负责新区人口预测和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年度人口计划,报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推广节制生育的新技术、新方法,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指导节育避孕措施的落实,组织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工作;
5.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信息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7.负责审核、把关和上报全区符合照顾生二孩条件的成套材料和报批工作。
(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社会发展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完成公文处理、信息流通、档案建设、机关管理、
后勤、交办、催办、查办。协调处理机关正常事务、会务、公务、党务和突击性、临时性任务,为领导当好参谋,同时兼管民族宗教工作。
(二) 教育科
负责完成全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 卫生计生科
负责完成全区卫生、爱卫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
工作。
(四) 文体科
负责全区文化、文化市场、文物、广电和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三、联络方式
TEL: +86-511-3379445
FAX: +86-511-3373474,31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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