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区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口加工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出口加工区内的实施;
(二)制定出口加工区的整体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新区产业政策导向,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四)根据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和产业导向,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等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内项目推进、协调服务及计划统计工作;
(五)根据国家授权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及企业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审批;
(六)负责出口加工区内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土地批租、标准厂房出租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基础及公共设施管理、仓储物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立与海关、国检等单位的联系制度,依据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授权,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协调;
(八)依据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管理出口加工区内的国有资产、规划建设、土地房产、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事务;
(九)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镇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项目服务部
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对外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计划统计工作;根据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授权,负责进区企业的项目设立审批、加工贸易审批、办理企业向上申报事项等服务。
(二)规划建设部
根据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授权,负责出口加工区内规划设计、建设项目审批、施工管理、土地批租、环境保护;负责标准厂房、仓储设施、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
(三)综合管理部
负责出口加工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事务;负责政策研究、对外联络、文字起草、宣传报导、文电处理、印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出口加工区内车辆、档案、后勤管理工作。
三、联络方式
TEL: +86-511-3373737
FAX: +86-511-3373737
WEBSITE: http://www.zjep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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